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中国药科大学
2、高校性质:部属院校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主管部门:教育部
5、办学地点:
玄武门校区:南京市中央路童家巷24号
燕子矶校区:南京市中央门外神农路1号(本科生学习地点)
镇 江校区:江:帐≌蚪芯┽铰�61号(专科生学习地点)
二、录取原则
在德、智、体等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一)经教育部批准,中国药科大学2003年在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1、在江苏省的自主选拔录取方案如下:
自主选拔录取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第一志愿报考中国药科大学,高考成绩达到江苏省第一批本科控制线的考生,经中国药科大学专家组审查,并由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中国药科大学将择优录取前15名。
①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一、二、三等奖,在省级赛区二等奖以上者或获得全国联赛物理、化学、生物学科赛区二等奖以上者或在《中国高校招生》杂志主办的全国英语比赛中进入前20名者;
②具有保送生资格的省级优秀学生;
③具有特殊才能的考生。
(2)第一志愿报考其它学校因分数原因未被录取,第二志愿报考中国药科大学,同时高考成绩超过江苏省第一批本科控制线50分以上的考生,中国药科大学将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前6名。
自主选拔录取程序:
(1)符合中国药科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考生,可由所在中学推荐或自荐;
(2)中学推荐或自荐的考生,应填写《中国药科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推荐表》,并由中学向中国药科大学提供考生在校期间的德、智、体、美等发展情况以及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经所在中学班主任、校长签字盖章后,请将推荐表、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中学盖章)、高考志愿表复印件(需中学盖章)用挂号或特快专递寄到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3)第一志愿报考其它学校因分数原因未被录取,第二志愿报考中国药科大学,高考成绩超过江苏省第一批本科控制线50分以上的考生,请将高考志愿表复印件(需中学盖章)和成绩单复印件(需中学盖章)寄到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2、在浙江省、安徽省的自主选拔录取方案如下:
(1)自主选拔录取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第一志愿报考中国药科大学,高考成绩达到浙江省或安徽省第一批本科控制线的考生,经中国药科大学专家组审查,并由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中国药科大学将分别在浙江省和安徽省择优录取前2名。
①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一、二、三等奖,在省级赛区二等奖以上者或获得全国联赛物理、化学、生物学科赛区二等奖以上者或在《中国高校招生》杂志主办的全国英语比赛中进入前20名者;
②具有保送生资格的省级优秀学生;
③具有特殊才能的考生。
(2)自主选拔录取程序: ①符合中国药科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考生,可由所在中学推荐或自荐;
②中学推荐或自荐的考生,应填写《中国药科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推荐表》,并由中学向中国药科大学提供考生在校期间的德、智、体、美等发展情况以及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经所在中学班主任、校长签字盖章后,请将推荐表、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中学盖章)、高考志愿表复印件(需中学盖章)用挂号或特快专递寄到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除参加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等3个省自主选拔录取之外的考生和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将严格按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安排采用“专业级差”方式。
(三)调档要求: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且统考成绩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考生中,按中国药科大学在该地区招生计划数的120%调档(实行自主选拔录取的省份不受此比例限制)。
(四)中国药科大学在江苏省将按5门科目总分录取。
(五)中国药科大学的预留计划用于自主选拔录取和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六)实行上述录取方案后,对录取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均由中国药科大学负责。
三、填报中国药科大学的注意事项:
1、外语语种: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限考英语语种,并要求考生参加英语口试。报考其它专业的考生语种不限,但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2、男女比例:无要求
3、身体要求:
按2003年3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中国药科大学招生体检的补充要求》执行。
4、因为中国药科大学本科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医药方向)”和“工商管理(医药方向)”在全国大部分省份招生时分文科班和理科班,专科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医药方向)”在全国大部分省份只招文科考生,所以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和“工商管理”专业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必须服从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的分班安排。
5、中国药科大学设有国家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补助金以及特困生的费用减免和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等措施。
6、学费标准:本科生4600元/人/学年;专科生(高职生)4100元/人/学年。
招生机构: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09
联系电话:025-3271319、3271422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网址:http://:ww.cp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