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我院新生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江苏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参加省高校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计算机网上录取。具体按下列原则执行: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统考成绩达到专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我院按招生计划数的120%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2、网上录取时,我院采用“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录取”的方式录取新生,即先将所有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次序进行录取。如若录取未能满额,再依次从二志愿、三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以及服从调剂志愿考生中按上述方法录取,直至额满为止。
3、对考生的选考科目不作限定,外语类考生不再加试听力。
4、艺术类考生需参加本省的专业课考试,成绩达专二省控线。
5、所有专业均不作男女比例限定。
6、我院各专业考生必须符合《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中的相关规定,对符合体检标准,生活能自理的残疾考生,我院在录取时一视同仁。
7、对符合考生所在省区的照顾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予以认可。
8、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我院将严格按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同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自我约束机制,认真执行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防止和杜绝违纪舞弊现象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