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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制定本章程的依据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的制定及宣传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2]17号)以及江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校名、校址

  第二条 校名: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校址:青云谱校区:南昌市迎宾北大道387号(邮编:330001)
  新 校 区:南昌市昌北开区枫林大道(邮编:330013)

第三章 学校性质、办学层次、学制

  第四条 学校性质:江西省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大学专科。
  第六条 学制:高中毕业生和“三校生”三年,初中毕业生五年。

第四章 办学特色

  第七条 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授权,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独立设置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教学设施先进,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质量优良,科研成果斐然。学院坚持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立足于机电和汽车这一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培养急需人才,所开设的专业技术性强、应用面广、市场需求量大,其中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控制、数控技术应用、机电技术应用等专业已形成了学院的特色专业。学院同省内的江铃、江光、江齿、华意、清华泰豪等几十家大中型企业集团和省外的江苏、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沿海地区的外资、合资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就业网络,毕业生就业供不应求,前景广阔。
  第八条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有关政策,在校二、三年级品学兼优的学生,学院可推荐专升本考试,升入高等院校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

第五章 教学系部及专业设置

  第九条 学院设有机械工程系、电子与信息工程系、材料工程系、管理工程系和中专部、基础课部、成人与远程教育部、机电研究所等八个系部。
  第十条 学院目前设有机械制造与控制、模具设计与制造、模具CAD/CAM、机电技术应用、数控技术应用、计算机与信息管理、工程造价与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学院将按程序开设其他新的专业。

第六章 招生计划与生源分布

  第十一条 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学院2003年面向河南省计划招生30名,其中:普通招生(招收高中毕业生)计划30名,对口招生(招收“三校生”)计划0名。经江西省教育厅批准,学院2003年面向江西省计划招生650名,其中:普通招生(招收高中毕业生)计划性650,对口招生(招收“三校生“)计划400名。分专业招生计划见下表:
  
  

河南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制

普通招生

对口招生

机械制造与控制

7

 

3年

模具设计与制造

9

 

3年

数控技术应用

7

 

3年

机电技术应用

7

 

3年

工程造价与管理

   

3年

 

江西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制

普通招生

对口招生

机械制造与控制

45

60

3年

模具CAD/CAM

45

60

3年

模具设计与制造

20

30

3年

数控技术应用

45

60

3年

机电技术应用

45

60

3年

计算机与信息管理

10

40

3年

计算机网络多媒体技术

10

40

3年

工程造价与管理

20

30

3年

市场营销

10

20

3年


  
第七章 考生考试科目要求

  第十二条 高中毕业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招收理科生。“三校生”参加河南省统一组织的“3+X”考试,招收机电类、计算机应用类和财经类考生。初中毕业生五年一贯制大专参加全省中考。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八章 录取批次

  第十四条 录取批次按河南省教育厅规定的批次录取。

第九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对于投档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我院采取“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排序调档。
  第十六条 对于非第一志愿学生不采用志愿级差进行提档。
  第十七条 提档比例原则为1:1.2。
  第十八条 对进档考生实行德、智、体综合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第十九条 对于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按“专业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
  第二十条 学院招生不规定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一条 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国家体检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上照顾分后的总分数对待。

第十章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第二十二条 考生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是:向考生寄发加盖“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该通知书上印有“本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
  第二十三条 考生亦可通过当地招生部门安排的渠道查询,了解录取结果。..


  第十一章 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四条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规定,2003年“三校生”和普通高中毕业生5000元/年。初中毕业生五年一贯制大专:前三年2500元/年,后二年5000元/年。
  第二十五条 根据物价管理部门规定,2003年入校学生的住宿费标准为:学生公寓每生600元/学年,内设阳台、卫生间、电话、电风扇、书架、衣柜等;学生宿舍每生400元/学年。

第十二章 奖学和助学举措

  第二十六条 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二次,成绩优秀的学生每年最高额可获1000元。“日月明”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优秀学生最高额可获1000元。
  助学金:学院制订了特困生资助办法,每年最高金额达500元。同时学院还可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平均月收入100元~150元。另外还可对特困生实行减免或缓交、分期交清学费的办法,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三章 新生复查

  第二十七条 新生到校后,学院要对其进行政治、文化、身体复查。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新生,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院招生办联系人:钟友良、王晓敏
  联系电话:0791-5236554
  邮 编:330001 传 真:0791-5232611
  网 址:www.jxjxgyxx.com
  E-mail地址:[email protected]

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
  学院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物价局联合下发的赣府厅发[2000]49号文件统一规定的标准收费。
  1、中专
  学费:2500元/年(新生在8月10日前到学院报名交费可一次性减免学费300元);住宿费:公寓600元/年,普通宿舍400元/年。书费:预收200元/年,毕业时多退少补。
  2、大专
  (1)三年制大专
  学费:5000元/年(新生在9月10日前到学院报名交费可一次性减免学费500元);住宿费:公寓600元/年,普通宿舍400元/年。书费:预收200元/年,毕业时多退少补。
  (2)五年一贯制大专
  学费:前三年2500元/年,后二年5000元/年(新生在8月10日前到学院报名交费可一次性减免学费300元);住宿费:公寓600元/年,普通宿舍400元/年。书费:预收200元/年,毕业时多退少补。

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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