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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学院2003年招生工作章程


  

一、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学校的办学宗旨,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九江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综合性本科层次的国有公办普通高等院校,2003年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九江学院由九江财经高等专科学校(解放军军需财经高等专科学校)等四校合并组建,院本部设在九江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原系解放军总后勤部部委院校,现办学体制为军地共建、省市共建。
  
  学院座落在京九铁路线上江西省九江市市区,北临长江,南依著名风景旅游区庐山,校区占地158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62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
  
  学院基础设施齐全,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信息技术楼、田径运动场、体育馆、游泳池、影剧院、学生活动中心、食堂、浴室、公寓等一应俱全。学生生活、学习、运动设施完善。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具有一支以高级职称教师为骨干、中级职称教师为主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教学科研队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00余人,教授、副教授占专任教师的32%,其中省、部级学科带头人、中青年教学骨干教师20人;现有博士26人、硕士300余人,每年送培攻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位)的达20人以上。
  
  学院教学单位设有13系3部2中心1馆1所,即财务会计系、计算机科学系、经营管理系、土木工程系、机械工程系、电子工程系、化学工程系、公关旅游系、外国语言文学系、文化传播系、理学系、法学系、材料工程系,体育部、成教部、两课教学研究部,实验中心、信息技术中心,图书馆,材料研究所。
  
  学院教学设施先进,现代化教学手段已得到广泛的应用。现有60个多媒体教室、1400多个座位的语音室、4800多台教学用计算机及各类实验室86个。目前,我院投资1500万完成了以校园网、教学指挥中心和现代教育技术三位一体的教学信息化的工程。图书馆馆藏可容纳图书180多万册,阅览室有7000个座位,电子阅览室有600个座位。
  
  学生管理实行“半军事化、封闭式”模式,通过对学生的约束与引导,做到时时、事事、处处有规范要求与管理,并以此推进素质教育,促进良好学风、校风的形成。近年来,学院大力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在强化学生专业基础知识的同时,特别注重提高学生的外语水平、计算机动手能力,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在2003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上,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在《深入贯彻十六大精神开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新局面》的报告中指出:“江西九江学院提出了就业工作‘有思路就有出路’的要求,全院上下齐抓共管,2002年该校专科生初次就业率高达84%。”近几年,应届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在90%以上。
  
  “十五”期间,学院将不断深化改革、锐意进取,在“专家治校、教授治校”思想指导下,继续提高教学水平,力争把学校办成“教育质量一流、管理水平一流、教学设施一流”,在华东、华中地区有影响的本科院校。
  
二、外语语种要求
  考生报考的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日语专业语种不作规定)。
三、男女生比例要求
  除旅游及航空服务专业只招女生外,其它专业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要求严格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体检标准指导意见》执行。
  另旅游及航空服务专业要求:
  (1)只招女性,年龄在17-19岁之间。
  (2)身高1.62-1.72米之间,裸眼视力不低于0.5。
  (3)容貌清秀端庄,身体健康,无明显疤痕。
五、贫困生助学措施
  学校对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贷、奖、助、补”等资助体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建议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家庭所在地办理助学贷款。同时,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
  也有一定的助学贷款额度(利率执行国家规定日同期贷款利率)。
六、收费标准
  收费按赣府厅发〔2000〕49号文,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委等有关部门
  关于调整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1) 英语、外贸英语(经贸英语)、旅游英语、日语、对外汉语、文秘(涉外方向)、
  旅游管理、涉外饭店管理等8个专业学费标准为3795元/年, 其余专业收费标准4255元/年。
  (2)住宿费按800元/年、900元/年、1000元/年三个标准收费。
七、录取规则:
  (1) 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不作要求。
  (2) 对加分或降分的考生平等对待,按贵省、市的录取政策执行。
  (3)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志愿优先、高分优先”的原则进行。
  (4) 外语专业(除日语外)及法学本科需加试口语,其它专业不作要求。
八、联系方式:
  (1) 九江学院网址:www.jjtu.edu.cn
  (2) 联系电话:(0792)8314458 8310031 8310032 8310033
  

九 江 学 院
2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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