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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新余高等专科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隶属江西省人民政府,学校位于浙赣线西段新兴工业城市- -----新余市内仰天岗风景区,学校校园占地面积7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近30万平方米,学校藏书50余万册。现有在职教职员工440余人,在校全日制就读学生5000多人,成人学历教育学生3100多人。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设有十系二部二中心一附校。学校正在新余高专的基础上积极筹建“新余学院”,力争在2004年前将其建成综合型本科学院。
  
  填报志愿及录取办法
  艺术、体育类专业认可外省专业合格证,其它专业无加试要求;我校根据生源情况可调整专业计划,对进档考生优先保证第一志愿专业,也允许省外考生先进校后调整(选择)专业;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情况下,录取其它志愿上线的考生;考生也可来人,来函,来电到我校招生就业办预约报名,由我校统一办理录取(补录)手续。经批准可适当降分录取。未取得我校艺术专业合格证而有其它院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与我校联系后,也可填报我校。
  
  奖、助学金情况说明:
  (1)、师范类助学金:平均每人每年500元,享受面100%。
  (2)、非师范类助学金:平均每人每年300元,享受面100%。
  (3)、专业奖学金实行分等级发放。其中甲等870元/人,奖励面为5%,乙等760元/人,奖励面15%,丙等620元/人年,奖励面60%,丁等490元/人,奖励面15%。
  (4)、学生单项奖学金:学校在读学生在英语,计算机,普通话统一考试中超级达标。在社会活动,学术学业,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学校将给予单项奖励;奖金50~1000元不等。
  (5)、胡述兆捐赠助学金:台湾胡述兆先生设立的奖学金,每年资助25名家庭困难学习努力的学生,每人每年1000元。
  
  为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1)每年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协助银行对家庭经济确有困难且成绩优良的学生发放助学贷款,用于缴纳学费生活费开支等。
  (2)学校向特困生设立了特困基金和勤工助学岗位。每年有数十万元用于勤工助学,学生可在图书馆、食堂管理、校园和教室卫生打扫等劳动和安全保卫岗位获取勤工助学酬金,每个岗位补贴100—250元/月。
  (3)每年年终进行特困生评定,比例为15%以上,视其困难程度发放600—1200元/人的特困补助。此外对于临时发生的困难,学校还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临时困难补助。
  (4)个别家庭特别困难或特殊情况而无法坚持学习的学生,允许休学一年,学生在此期间可以外出打工。
  
  校址:江西省新余市城北五一北路1号
  邮编:338031
  招生就业办电话:0790—6440989(直拨) 6455841、6451668----8048,8188(总机转)
  传真:0790—6455989
  联系人: 陈裕先 李莅
  招生就业办驻北京办事处电话:010—6750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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