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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学2003年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大连大学招生章程》如下:
  
一、学校全称:大连大学
  校 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
  学习形式:全日制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二、招生计划:
  2003年招生总计划:3460人 其中本科:3200人 专科:260人
  我校2003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将分别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三、录取原则:
  1、 普通类:原则上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各志愿的分数级差为20分以上。辽宁省定向到市的计划,原则上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生源不足,在第一志愿考生中降分录取(不超过20分),生源仍不足时,再从其他志愿中降分录取。
  2、 艺术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并获得我校的专业加试合格证后,方能报考;体育类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加试成绩均须达到本省建档线。
  3、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遵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标准(修订)》。
  4、 对加分、降分考生的投档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四、收费标准(暂定):
  学费:普通本科:3500-5000元/学年·人
  艺术本科:5000-10000元/学年·人
  高职专科:4500-5000元/学年·人
  宿费(二个标准):800元/学年·人;1200元/学年·人

五、奖学金制度:
  1、 校内奖学金(内容略)。
  2、 专项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三和国际基金奖学金、东陶奖学金、韩德厚奖学金、浦金钢铁奖学金、马国军奖学金、校苑商场奖学金、五洲明珠助困奖学金等)。

六、贫困学生资助办法(凡困难学生均需持有乡镇以上或街道以上的困难证明):
  1、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 申请参加勤工俭学
  3、 争取社会团体或个人资助

七、为拓宽专业口径,2003年我校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专业统一按工商管理类招生,第二学年末,根据专业招生计划,由学生自主竞争选择专业。

八、招生咨询
  1、联系电话:0411-7403750 7300970(传真) 4、主页地址:http://www.dlu.edu.cn/
  2、邮政编码:116622 http://202.199.155.200/
  3、院校详细地址: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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