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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2003年招生章程


1、学校全称: 大连医科大学 学校代码(国标):10161
2、校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65号(邮编:116027)
3、办学性质: 公 办
4、办学层次: 本 科
5、高校性质: 省 属 重 点 院 校
6、录取规则
(1)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3) 男女比例:无
(4) 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体检标准执行
(5) 录取具体方式
  A、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学院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B、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科目总分,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 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D、 因享受加分或降分政策而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进入我校后仍按原始成绩排队择优录取。
  E、 艺术类摄影专业考生,高考总成绩达到当地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报考我校者,以文化课成绩的60%和专业校考成绩的40%折合成综合总分,按综合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7、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 联系电话:0411-4720185
  (2) 传 真:0411-4720676
  (3) 联系地址:大连医科大学学生处
  (4) E-mail地址:[email protected]
  (5) 院校网址:http://www.dlmedu.edu.cn/


  学校招生负责人 时建伟 学校负责人 靳 媛 (学校公章)


200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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