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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学院2003年招生章程


  辽宁工学院位于辽宁省锦州市,是辽宁省属的一所工科大学。学校以工学为主,兼有理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 以培养本科生为主,同时招收硕士研究生和留学生。
  
  我校校本部所有专业均参加本科第二批次录取。
  
  中科辽工软件学院是经辽宁省教育厅批准,于2002年12月建立。软件学院是我校的二级学院,具有与校本部相对独立的办学园区,投入巨资建设了适合软件专业发展的实验设备和试验场地。软件学院主要采取“2+2”的招生模式,即考生被我校非计算机专业的其它专业录取后,前两年在本专业学习,后两年再到软件学院学习软件专业。软件学院参加本科第二批次录取。
  
  辽宁工学院工程技术学院是隶属我校的二级学院,其收费标准高于校本部其它专业。工程技术学院参加本科第三批次录取。
  我校的录取原则是:按考生报考的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结果从网上公布,并将录取通知书发至考生本人。
  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办法是:1、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者,方可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2、艺术设计专业(装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数学)*40%+专业成绩;工业设计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数学)*60%+专业成绩;3、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和外语成绩必须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要求。
  我校建筑学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考生入学后要进行美术测试,不合格者将转入相关专业就读。
  我校除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外,其它专业对外语语种均不限制。男女比例不限。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颁布的专业受限标准执行。
  
  我校的各项收费标准是由辽宁省物价局制定的,一年一收。鉴于辽宁省物价局目前对各项收费标准还没有制定下来,有关学校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及各项收费标准等详细信息见今年学校的招生简章。
  凡我校在籍学生均有资格获得奖学金。奖学金分两种:
  1、新生入学奖学金。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新生,高考成绩列前十名者,每人2000元,在新生开学典礼上颁发。
  2、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特等奖学金3000元/人;一等奖学金2000元/人;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三等奖学金500元/人;单项奖学金300元/人。奖学金享受面占学生总数的25%左右。
  3、此外,学校还积极吸引社会团体及企事业单位到学校设立专项奖学金。
  国家收费标准的制定是充分考虑到人民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的,但是仍有少部分学生因家庭困难而难以承受。为此,我院采取以下措施帮助学生解决困难,从而顺利完成学业。
  1、向特困学生发放生活补助金和学习补助金;
  2、开展勤工助学活动,使学有余力的学生劳有所得;
  3、吸引社会资助;
  4、学生可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获得学习生活费用。
  
  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士英街169号 邮编:121001 联系部门:学生处
  联系电话:0416-4198702 4198703 4198697(带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lnit.edu.cn/
  法人代表:王建中
  

辽宁工学院
  200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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