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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03年招生章程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是隶属于国防科工委与内蒙古自治区共建的专科层次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于1998年3月由国家教委批准建立。其前身是创建于1956年的国家级重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包头机械工业学校。学院位于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学院以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全面发展的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对学生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毕业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将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将有15%的优秀毕业生可被推荐选拔进入本科院校学习。
  学院设有机械工程系、电子工程系、车辆工程系、基础部,现开设18个专业的高等学历教育,其中“数控技术及应用”和“模具设计与制造”两专业被教育部批准为全国高职高专精品专业。学院在对学生全面考核测评的基础上施行奖学金制度,获奖面约35%。学院对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实行学费“减、缓、免、贷、补”等方式的助学办法。学生入校后外语以英语开设课程。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收费标准:学费除“数控技术及应用”和“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4000元/年、生外,其他专业3500元/年、生。住宿费:400元/年、生。
  录取方式:在省招办统一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上,按第一志愿从高到低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开第二志愿,以次类推。最后录取虽未填报志愿但同意调剂的学生。专业的安排按出档顺序按“一、二、服从”顺序安排(“商务英语” 专业录取时要参考英语成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加分考生。
  招生咨询电话:0472—3113685 3640952(传真)
  网址:http://btzy.nm.edu.cn/
  联系人:李老师 陶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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