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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内蒙古丰州学院中山分院招生章程

一、 学院概况:
  内蒙古丰州学院中山分院(中山学院)是1983年由民革内蒙古区委创办、自治区政府批准、国家教委备案、并于1985年列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序列,国家统一分配招生计划、统一录取、国家承认学历的自治区最早的高等职业大学。学院位于大学区,拥有独立的校园。现任院长由经济计量学教授、民革内蒙古区委副主委、内蒙政协常委、政协副秘书长、二连市副市长靳民龙担任。

二、 学院办学特点:
  1、 学院是自治区唯一国家教育部批准有权颁发毕业证的民办高校。
  2、 学院实现国有民办,这是自治区首创。
  3、 学院是呼市地区唯一被清华大学确定为专科升本科、研究生的远程教学站。
  4、 党派办学,在全国具有强大的就业网络,终身免费帮助推荐就业。
  5、 集中了呼市大部分高校教师的精华,90%以上具有教授、副教授、讲师职称,具有稳定的“双师型”教学队伍保证了教学质量。

三、 招生计划:
  学院现有四大系六个专业,今年面向全区中职生(职高、中专、技校)招收大专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祥见内蒙古招生专刊。

四、 录取规则:
  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招委会规定,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根据考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男女不限。

五、 奖、助学金:
  1、 奖学金: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每年评选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发给奖学金:一等每年1500元,二等每年600元,三等每年300元。
  2、 助学金:助学金每月发放,全部学生人人都有。

六、 学院地址、联系电话: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建东街335号
  邮编:010020 电话:0471-4602624
  传真:0471-4602142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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