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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2003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3[1]号)文件精神和《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有关规定制定的内蒙古工业大学招生章程如下:
  学校全称:内蒙古工业大学
  学校国标代码:10128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一、学校性质
  内蒙古工业大学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管、经、法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
  二、学校基本情况
  内蒙古工业大学下属14个学院,2个教学部。共有19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5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5个领域具有工程硕士学位培养与授权资格;设有自治区唯一一个工商管理二学位专业;目前共开设41个本科专业,23个普通专科专业和30个高职专业。所设专业基本覆盖了自治区主要工业门类和主干产业,形成了研究生、二学位、普通本科(含民族预科)、普通专科、高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自考助学等多层次的办学格局。现有在校本科生8032人,普通专科生1507人,高职生3314人;硕士研究生472人,二学位学生140人;成人本专科生3621人(其中函授和夜大生3028人)。各类在校生达17000余人。
  三、学校办学地点
  学校本部位于呼和浩特市爱民路221号;电力学院位于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
  四、招生计划
  2003年我校在自治区内计划招生3755人,其中普通本科生2530人(含民族预科生150人,二学位70人),普通专科生165人,高职生1060人(其中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考生760人,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的考生300人)。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自2002年起我校招收具有田径或排球特长的高水平运动员,2003年计划招收23人,录取条件按照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2003年我校在自治区内招生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表。
  2003年我校在自治区外计划招生786人,其中本科生670人、普通专科生116人,具体为:天津本科40人;河北本科110人、普通专科32人;山西本科100人、普通专科26人;辽宁本科50人、普通专科7人;吉林本科50人、普通专科7人;黑龙江普通专科10人;山东本科90人、普通专科8人;河南本科30人;湖北本科40人;四川本科20人;云南本科10人、陕西本科60人、普通专科8人;甘肃本科50人、普通专科4人;青海普通专科10人;宁夏本科20人、普通专科4人。
  五、录取规则
  我校录取工作原则上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的规则进行,具体规则如下:
  1.出档:按录取数与投档数1:1.2的比例出档,若第一志愿未出满,依次从第二、第三志愿出满为止。
  2.报考普通本科、普通专科的考生,其文科综合及理科综合最低分不得低于100分,其它考试科目最低分不得低于50分。报考高职专业的考生,其专业综合科(指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或者文科综合及理科综合(指普通高中考生)最低分不得低于60分,其它考试科目不得低于30分。
  3. 对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建筑学、土木工程等六个专业,学校将根据投档情况划定数学和外语的单科最低分数线,达不到者,以上专业不予录取。上述六个专业从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中录取该专业招生数的80%;第二志愿上线考生提高一定分数级差录取,录满为止。
  4.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语测试。学校将根据投档情况,划定英语专业英语科目笔试的单科最低分数线,达不到者不予录取。区外报考该专业的考生是否外语口语测试按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规定执行。
  5. 报考专业名额已满,或相关课程成绩未达到报考专业录取标准而达到最低录取标准的考生,服从专业调整者可录取在名额未满的其它专业,不服从调整者予以退档。
  6. 考生的政审、成绩符合录取标准,但体检不符合报考专业要求,对符合其它专业录取要求且服从专业调整者,可录取在名额未满的其它专业,不服从调整者予以退档。
  7.录取在建筑学、城市规划等两个专业的考生,入学后须进行美术基础测试,不合格者调整到建筑工程学院其它专业。
  8.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六、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考生由于身体原因,对不适合其报考的专业按规定进行合理的调整。新生入学后按规定对其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七、收费标准
  1.学 费:2003年我校普通本科、专科继续执行2002年经自治区物价部门审定的收费标准即每生3500元/学年;高职类服装设计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焊接工艺及设备、汽车检测与维修、旅游管理、电子商务等六个专业收费每生4500元/学年,其它高职类专业收费每生3500元/学年;民族预科生预科期间每生2800元/学年。
  2.学生公寓住宿费:
  4人间每人每年1000元;
  6人间每人每年700元--900元;
  8人间每人每年500元;
  3.其它费用见新生入学须知。
  八、奖、贷学金及勤工助学情况
  1.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依据《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条例》进行评定,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一至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
  2.由国家设立的“国家奖学金”以及中央文明委设立的“西部开发助学金”,每学年我校按有关条例及上级给定的名额评选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资助。
  3. 学校设有由社会团体、企业或个人出资设立的奖、助学金,如白梅奖学金、风神奖学金、恒安奖学金、建昊奖学金、北方重工集团助学金等。按有关奖、助学金条例评选出家境贫困、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资助。
  4. 学校与银行合作为学生办理长期定额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为了帮助高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由银行向学生发放,用于支付在校期间部分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由国家财政给予一定贴息的人民币贷款。助学贷款采用一次签约、分次支付的发放办法。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二学位的新生若家境贫困,且在规定的申请比例内,可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5.学校设有勤工助学指导部门,可为一定数量的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的临时性或长期性工作。
  九、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录取结果可通过内蒙古教育科研网http://www.nmgov.edu.cn/或16897788声讯电话或内蒙古工业大学网页http://www.impu.edu.cn/查询。
  十、联系方式
  电 话:0471-6575771、6576346
  传 真:0471-6576346(兼)
  Email:[email protected]
  邮 编:010062
  地 址:呼和浩特市爱民路221号
  单 位:内蒙古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霍天强、杨冰山、叶宏帅

  本招生章程由内蒙古工业大学负责解释。

内蒙古工业大学
200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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