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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医学院2003年招生章程


  为贯彻教育部有关依法治招的有关规定,更好地坚持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让社会充分了解我院招生的有关规定和录取办法,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川北医学院(North sichuan Medical College)
  2、学校代码:10634(国际码)
  3、学校校址:四川省南充市涪江路234号
  4、学校网址: http://www.nsmc.edu.cn/
  5、联系电话:0817-2242705
  6、学校性质:公办
  7、办学层次:本科院校
  8、学习形式:全日制

二、录取规则:
  1、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为本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数的120%。
  2、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为30分。
  3、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在录取时等同于其他考生。
  4、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坚持志愿优先,坚持德、智、体全面考察。考生填报第一专业志愿录满时,则依照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作适当调整,专业级差为5分。
  5、对外语语种、分数的要求方面,我院主要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和少量日语、俄语考生,在不影响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分数最低要求达到及格水平;护理学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
  6、在男女比例上不设男女比例。
  7、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不能、不宜报考医学专业条件外,由专业将来工作性质决定,我院护理学专业录取新生身高一般男生不低于168厘米,女生不低于158厘米;其他专业男生不应低于155厘米,女生不应低于148厘米。报临床医学专业(眼耳鼻喉科学方向)及眼视光学专业的考生要求双眼近视度皆在400度内,双眼矫正视力正常,无斜视、青光眼和视网膜脱落等疾病。
  8、凡艺、体尖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院,且高考成绩达到我院调档线,我院将优先录取,并保证其第一专业志愿。
  9、对下列被我院录取的考生,我院保留退档的权利:①电子档案中未真实反映出本人德育情况,政治思想和品德不合格考生;②电子档案中未真实反映出本人身体情况,不适宜报考医学院校医学专业考生;③被省级政府机构公布有考试作弊行为考生。

三、录取结果公布
  学院录取结果,主要通过各省、市、区招办渠道公布,考生也可直接拨打学院联系电话查询。

四、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需缴纳学费和住宿费、书籍费等杂费。按照属地化原则,我院按四川省物价局和四川省教育厅核定的缴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杂费。

五、奖、贷、助学金设置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院设有多项奖学金、助学金,并按国家规定向贫困生提供助学贷款,每年发放奖、贷、助学金总额为100余万。

六、附则
  本章程由川北医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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