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03年招生章程 |
一、学校名称: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华路19号,占地1000余亩。设草堂、温江、青峰岭3个校区,草堂校区位于成都市青羊宫,毗邻杜甫草堂;温江校区位于成都市温江区;青峰岭校区是学院实训基地,位于成都崇州市,又名“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青峰岭教学电厂”。
三、办学性质: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四川省政府批准建立的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实施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国家公办,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与四川省电力公司共建。
四、录取规则:
1、 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2、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3、 政审符合要求,体检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4、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按照招生计划,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 按志愿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允许退档;
6、 接收非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
五、奖、贷、助学金情况:
学院设有学生奖学金(按学年评定)、多种单项奖学金及年度“三好生”、“优秀干部”等创先争优奖励;建立了校友助学基金、爱心助学基金;对贫困生实行生活及实物补助,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特困生按相关政策规定可适度减免部分学费;家庭困难的学生可向国家申请助学贷款
联系电话:(028)87348543 87329402转6093
邮政编码:610072
学院招生就业网址:htpp://www.scd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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