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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业大学2003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了搞好我校2003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教学(2003)1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四川农业大学是一所以生物技术为特色、以农科为优势、理工经管文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农业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100所高校之一。
第三条:四川农业大学地处四川省雅安市内,距成都120余公里。

学校联系地址:四川省雅安市新康路36号;邮政编码:625014

联系电话:0835-2882501,2882240(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网址:http://www.sicau.edu.cn/或zsjyw.sicau.edu.cn

第四条:学校现有研究生教育、普通本专科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远程网上教育等类型层次完整的高等农业教育体系。
1111设有农学院、资源环境学院、动物科技学院、林学园艺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信息与工程技术学院、生命科学与理学院、人文社
1111会科学学院、职业技术师范学院等10个学院。
第五条:学校今年在各省(市、自治区)分批次招收专业及人数由各省(市、自治区)公布或点击zsjyw.sicau.edu.cn查询。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尚有200名预留计划,准备向生源较富余的省(市、自治区)投放。
第六条:凡符合教育部下发的《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教学[2003]1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第七条:我校在招生录取时,不限制外语语种、男女比例。
第八条:今年,我校录取将遵循按志愿,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不具体要求各相关科目的成绩。
第九条:对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根据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可以享受加分投档或降分录取的照顾政策。
第十条:按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川价字费(2000)200号和川教计(1999)60号文件规定,我校学杂费收费标准为:农林、师范本科专业每生每年3200元;经、管科类本科专业每生每年3400元;理、工、文科类本科专业每生每年3500元。

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1200元。

第十一条:我校设有专业奖学金和社会捐资的奖助学金每年达600余万元;其中农林类专业学生全部享受专业奖学金(每生每年600-1500元);国家奖学金(每人4000-6000元);优秀学生标兵奖(每人3000元);还有社会捐资的奖助学金:王林全贫困生成才奖学金、陈育新贫困生成才奖学金、隆生奖学金、陈育新奖(助)学金、王林全贫困生奖学金、珠海溢多利奖学金、三九药业奖学金,大北农奖学金、泸天化奖(助)学金、学(农)爱(农)奖学金、川粮米业奖学金等十余种,奖助金额每人每年500-3000元。

中国工商银行雅安支行在学校开设有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二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本章程由四川农业大学学生处负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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