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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四川天一学院2003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 :民办四川天一学院

概  要:四川天一学院于1994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首批具有(共七所)颁发普通高等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享受国立高校同等待遇,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大观堰5号

邮  编:610066

联系电话:(028)84793141 传真(028)84795970

联 系 人:邓开斌 严伟翔

网 址:http://www.tianyi.edu.cn/

E-mail:[email protected]

办学类型及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专科

身体健康要求:身体健康

录取规则:
  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经省招办批次投档的考生,我校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的前提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但严格按各省的投档原则及我校录取原则录取。
  3、符合省招委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各类考生,我校录取按省招委规定办理。各专业的录取,原则上在填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参考相关科成绩及特长;如果该专业录取不满额,则从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4、报考美术专业的考生需要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美术专业考试。
  5、男女比例不限。
  6、收费标准严格按四川省教育厅、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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