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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滨海职业学院2003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民办青岛滨海职业学院创办于1992年,1998年成为山东省首批学历文凭考试试点院校,1999年被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为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校。学院现设经济管理、国际商学、机电工程、信息工程、英语、应用外语(德、日、韩)六个系和一个公共基础学科部,开设40个专业。学院连年被评为国家及省、市教育先进单位,2001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具有接受留学生资格的普通高校。2002年10月顺利通过山东省高校工委和教育厅文明校园检查评估预审。学院座落在青岛市新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1015亩,已完成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总资产4.5亿元,在校生9000人,其中外国留学生100人。有专职教师600人,外籍教师14人。教师学历均为本科、研究生或博士生,中、高级职称者分别占30%、40%。教学设备总值5000万元。学院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信息技术及应用远程培训教育工程”培训点。
  
  二、学院的办学特点
  (一)全新的办学理念:奉行“人人有才,人人成材”;坚持“为全社会服务,向所有人开放”;坚持“以人为本,追求每个人的个性发展和充分发展”;教育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合作,学会创新”。
  (二)专业设置紧密贴紧人才市场需求。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按教学要求修满学分者可提前毕业,新生入学后第二年可以申请重新调整专业。办学层次多元化,可满足各类学生的学习需求,经选拔考试可专升本。同时招收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专本科各专业考生。
  (三)严格科学的教学管理,实行开放式办学,封闭式管理,坚持从严治校,培养学生自治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构建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和监控体系,全面实行过程管理,确保教学质量,多年来各专业统考成绩均名列山东省同类学校前茅。
  (四)学院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商、内企投资活跃。国家重点工程青岛新港――前湾港位于开发区,目前已有50多个国家和地区客商在此投资建厂,累计批准利用外资项目1300多个,世界500强中有28强在开发区兴办企业,每年所需各类专业人才数万人,为毕业生提供了广阔的就业市场,学院已有九届毕业生,均由学院推荐被企事业单位录用,绝大多数已成为企业的骨干。我院有独特的就业优惠条件,青岛开发区政府允许我院区外生源毕业生在开发区就业。
  同时,我院与国外20余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为出国留学的学生打开了绿色通道。
  (五)我院首创允许特困学生在校就读期间休学打工,休学时间最长三年,学院予以保留学籍。同时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设立特困生救助基金,勤工俭学岗位等。
  
  三、录取规则
  (一)按首选专业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二)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考生,不限制统考外语语种。各专业考生身体状况要求符合本专业规定要求。 
  (四)美术装璜设计和播音与主持专业,凡参加其他高校艺术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我院也予以认可。
  
  四、各省(市、自治区)招收专业及人数请查看各省《普通高校填报志愿指南》或《招生考试报》。
  
  学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嘉陵江西路425号
  邮  编:266555
  招生电话:0532-6728687 6729038 6728972 6728748-8999 6728748-8072 6729032
  传  真:0532-6728000 6728772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网  址:www.binhaicollege.com

青岛滨海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00三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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