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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2003年招生章程

一、 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山东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0445
  山东师范大学是山东省重点大学,其前身为山东师范学院,于1950年10月29日在原华东大学教育学院的基础上成立,系建国后山东省成立最早的高校之一。1952年院系调整时,原齐鲁大学物理、化学、生物三系同时并入。1981年,经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山东师范大学。
  学校目前拥有三个校区(校本部位于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东校区位于济南市文化东路73号、北校区位于济南市北园镇),占地面积1200多亩,建筑面积50余万平方米。为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占地5370余亩的山东师大长清校区正在规划建设中。学校图书馆是山东省高校较大的图书馆,藏书166万册。学校建有电子文献检索中心、高速宽带校园教育科研网。学校现有1个教育部省属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教育科学研究基地、8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设有山东省高师师资培训中心、山东省外语培训中心、山东省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山东省盐生植物工程技术中心、山东省光、电、磁功能材料研究中心、山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培训中心等省级研究和培训机构。
  学校一贯重视师资队伍建设,致力于造就一支教育思想观念先进、知识能力结构优化、学术科研水平一流、思想道德品格高尚、专兼结合、素质精良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全校2240名教职工中,教授、研究员270人,副教授、副研究员660人。博士生导师42人,硕士生导师310人,具有博士学位和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中青年教师150多人。另外,学校聘任4名院士为我校教授,聘请100多名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任兼职教授。
  学校具有层次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现设17个学院、2个教学部,拥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博士学位授权点、4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43个本科专业,是全国首批教育专业硕士试点单位。目前,学校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其中博士生51人、硕士生1250人、本科生15028人、专科生2869人,留学生110人。学校现已逐步发展成为学科门类全、办学层次高、具有师范教育特色的综合大学。
  
  

二、2003年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收费标准

   2003年我校共招收本、专科学生6100人,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学制及年度学费标准如下:

  (一)省内招生

1、统招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科类

类 别

本科

专科

050201

英  语

文科

师范(兼非师)

90

150

050207

日  语

文科

师范(兼非师)

40

 

050202

俄  语

文科

师  范

30

 

050209

朝鲜语

文科

非师范

30

 

050101

汉语言文学

文科

师  范

470

100

050301

新闻学

文科

非师范

 

050102

汉语言

文科

非师范

 

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

文科

师  范

65

 

030101

法  学▲

文科

非师范

100

 

110302

公共事业管理

文科

非师范

100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文科

非师范

50

 

060101

历史学

文科

师  范

100

 

030302

社会工作

文科

非师范

100

 

110303

劳动与社会保障

文科

非师范

100

 

040101

教育学

文科

师  范

30

 

040102

学前教育

文科

师  范

50

 

071502

应用心理学

理科

非师范

50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科

师  范

205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理科

非师范

150

 

070201

物理学

理科

师  范

170

90

080603

电子信息工程▲

理科

师范(兼非师)

170

 

070301

化  学

理科

师范

150

90

070302

应用化学

理科

非师(兼师范)

140

 

0811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理科

非师范

50

90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理科

师范(兼非师)

150

50

080604

通信工程▲

理科

非师范

150

 

040104

教育技术学

理科

师  范

210

 

050420

广播电视编导

文科

非师范

75

 

071201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理科

非师范

100

 

070402

生物技术

理科

非师范

375

 

070401

生物科学

理科

师  范

130

0814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理科

师范(兼非师)

 

070701

地理科学

理科

师  范

100

 

110206

旅游管理

文科

非师范

20

 

110201

工商管理

理科

非师范

100

 

070703

地理信息系统

理科

非师范

50

 

050401

音乐学

音乐

师  范

100

 

050403

音乐表演

音乐

非师范

20

 

050409

舞蹈学

音乐

非师范

30

 

050406

美术学

美术

师  范

240

 

050408

艺术设计

美术

非师(兼师范)

60

 

040201

体育教育

体育

师  范

250

 

040205

民族传统体育

体育

非师范

150

 

合             计

 

4620

700


  
  备注:(1)本科学制4年。 文科专业学费每生每年3400元;理科专业学费每生每年3600元;外语、体育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4800元;艺术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6000元。带“▲”的为热门专业学费上浮10%。学费标准如有变动届时按山东省新的收费标准执行。
  (2) 文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实施按学院招生、不分专业,低年级以学院为大平台,按学科或专业大类组织基础课教学,到高年级再根据学生的意愿、学分绩点及社会人才需要,确定修读专业,进行按专业培养。文学院的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汉语言专业按中国语言文学类招生,生命科学学院的生物科学、生物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按生命科学类招生。
  (3)专科专业采取学分制管理模式和“2+2”培养模式。学生经过专科段前两年学习后,德、体合格,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业或必修环节,修满规定的学分,经学生申请、学校批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可升入本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学习,学校承认其已修学分并记入本科应修学分(即学分互认)。学生完成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业和必修环节,修满规定的本科学分,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准予毕业,发给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条件及《山东师范大学授予学士学位暂行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未升入本科学习者,可按专科教学计划继续学习一年。学习期满,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办理毕(结)业手续。
  学分互认专业招收的学生,按二级学院标准收费,即每生每年10000元。
  
  

2、二级学院(历山学院)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科类

类 别

本科

学费标准

050101

汉语言文学

文科

师  范

50

10000

050301

新闻学

文科

非师范

50

10000

030101

法  学

文科

非师范

50

10000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文科

非师范

50

10000

110206

旅游管理

文科

非师范

50

10000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理科

非师范

50

10000

080603

电子信息工程

理科

师范(兼非师)

50

10000

080605

计算 机 科 学与 技术

理科

师范(兼非师)

50

10000

050420

广播 电视 编导

文科

非师范

50

10000

070401

生物科学

理科

师  范

50

10000

备注:1、本科学制4年。 2、学费标准如有变动届时按山东省新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省外招生

2003年我校在北京、天津、黑龙江、辽宁、湖北、湖南、江西、福建、广西、海南、四川等十一省市招收本科生280人,各省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如下:

 

思想政治教育

汉语言文学

旅游管理

教育学

广播电视编导

数学与应用数学

物理学

化学

生物科学

教育技术学

合计

北京

 

5

 

5

     

5

 

5

20

天津

5

     

5

5

   

5

 

20

辽宁

 

5

5

     

5

 

5

 

20

湖北

5

 

5

5

 

5

5

   

5

30

湖南

 

5

5

 

5

 

5

5

 

5

30

江西

5

   

5

   

5

 

5

 

20

福建

5

5

 

5

 

5

 

5

 

5

30

广西

5

 

5

 

5

5

   

5

5

30

海南

 

5

5

 

5

 

5

5

5

 

30

四川

5

 

5

 

5

 

5

5

 

5

30

黑龙江

5

5

     

5

 

5

   

20

合计

35

30

30

20

25

25

30

30

25

30

280


  
  注:学制及年度收费与省内招生同专业相同。
  
三、招生录取的规则及公布道渠
  学校执行教育部、山东省招招生委员会招生录取有关规定,遵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文化总分以及相关科目成绩安排专业。
  录取名单将及时在山东师范大学网站(www.sdnu.edu.cn)上公布。
  
四、学生奖学金、贷学金等有关规定
  根据《山东师范大学学生奖励条例》、《山东师范大学关于对经济困难学生扶助实施意见》、《山东师范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意见》,凡遵纪守法、勤奋学习而又经济困难的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均可通过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补助及减免学杂费等措施解决上学期间的学杂费和生活费,确保每一个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五、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 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50014
  电话:0531—618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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