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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03年度招生章程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是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校,隶属于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办学性质属公办。
  校址: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2360号(邮政编码:200432)
  一、办学地点
  1.军工路校区:杨浦区军工路2360号
  2.虹漕南路校区:徐汇区虹漕南路123号
  3.河南北路校区:闸北区河南北路301号
  4.杨树浦路校区:杨树浦路2219号
  5.徐汇一分部:徐汇区长桥南街88号
  6.徐汇二分部:徐汇区中山南二路800号
  
  二、分专业招生人数  (共招收600人)
  
  

专  业  名  称

学 制

招生人数(名)

建筑经济与管理

3年

40

物业经营管理

3年

80

工商管理

3年

40

土木工程施工与管理

3年

40

工程项目管理

3年

40

环境监测与治理

3年

40

城市园林

3年

80

旅游管理

3年

40

环境艺术设计

3年

80

公共行政管理(城市管理监察)

3年

80

信息管理与计算机应用

3年

40


  
  三、学校对所设专业招生有如下要求
  1.各专业限招英语;
  2.所招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3.考生身体健康,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4.报考公共行政管理(城市管理监察)专业的考生需面试。
  四、录取原则与办法
  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贯彻德、智、体、能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统一划定的全市最低录取资格线上的考生中,三校生按语、数、外三门文化课及两门专业课成绩;普高生按“3+1”四门总分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录取。
  凡属政策照顾对象的录取工作,按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精神办理。
  线上生源若不满额的补录工作,也按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精神办理。
  五、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按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进行。
  六、收费标准
  我校各专业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元。
  七、奖学金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使之成为善于思考,勇于创新的城市建设、管理人才,本校设立两类奖学金(学年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八、贷学金
  为了帮助经济有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上海普通高校助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本校实行助学贷款制度。
  每学年每生的学费贷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6000元。助学贷款还本付息期限和利率均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九、勤工助学:
  为切实解决贫困学生学费、生活费,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本校建立勤工助学制度,并提供服务。
  十、招生咨询声讯电话:
  1、 直线电话:65742913
  2、 声讯电话:16898050可接听我院全日制高职招生信息。 16886450可查询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

200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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