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大资讯 政策法规 高考指南 高考复习指导 保送生专题 民办高校 免费试用 系统功能
全国大学章程 本地大学生章程

上海东方文化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上海东方文化职业学院
  学校地址:杨浦校区 政立路483号 邮编:200433
  电话:65102025 55130975
  宝山校区 罗店镇市一路88号(建设中) 邮编:201908
  学校网址:http://www.ssoc.com.cn/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03级一年级新生在杨浦校区就读,可住宿。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学制三年。
  办学性质:民办
  外语语种:限招英语语种考生
  录取原则:1、按1:1.2的比例调档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我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在本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当第一志愿考生不足计划时调档按二、三、四志愿的顺序,择优录取。
  4、在第三批一、二、三、四志愿正常投档录取完成后,若尚有计划余额,补填志愿时,则在市招毕委规定的最低录取资格线上,择优录取。
  5、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专业志愿从高到低的原则。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要求执行。
  专业、人数、学费及住宿费:经上海市教委及有关部门批准。
  专业名称 人数 学费
  社区管理 80 8500元/年
  新闻与传播 80 8500元/年
  国际贸易 80 8500元/年
  文秘(涉外) 80 8500元/年
  英语(商务) 80 8500元/年
  信息管理与计算机应用 80 9000元/年
  广告策划与制作 80 9000元/年
  住宿费:男、女生1200元/年
  奖学金:我院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一等奖16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400元,获奖面10%。
  助学贷款及勤工俭学:对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学院按国家规定协助办理助学贷款或协助安排勤工俭学。

上海东方文化职业学院
2003年4月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授权信息发布/清华同方网络教育事业部提供技术支持
Email:[email protected] 京ICP证010213号
服务电话:8008101705.8008100536 (010)62780909转89243.89244.89245.89246.89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