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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国语大学2003年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委员会研究制定上海外国语大学2003年招生章程,公布如下:

一、学校概况:
  上海外国语大学创建于1949年12月,是国家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一所以培养涉外型、应用型,具有高级外语水平又有专业知识,以复合型人才为主的多科性外国语大学。
  学校本部地址: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邮编:200083;松江校区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松江新城文翔路1550号,邮编:201600。

二、招生计划:
  经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审核批准,2003年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总数为1700名,其中本科1400名,高职300名。我校2003年分省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其他具体要求将分别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三、招生科目:
  我校所有专业均实行文理兼收。

四、外语要求:
  我校俄语专业外语语种限制为英语或俄语,德语专业限制为英语或德语,法语专业限制为英语或法语,报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专业考生的外语语种不限,我校其它各专业外语语种均限制为英语;报考我校任何一个专业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外语口试。

五、录取原则:
  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学校级差分:
  我校在实际录取时设置学校志愿级差分为50分,在同批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减去50分后,同第一志愿的考生一起排序,参与录取;若第二志愿生源仍不足,则第三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减去100分后,参与排序录取,如此依次类推。

七、专业级差分:
  由于我校各专业差异不大,因此在专业录取时不采取志愿间级差扣分(或加分)的政策。

八、男女生比例:
  学校对考生的男女性别一视同仁。在实际录取过程中,由于我校是一所外语类多科性文科大学,长期以来在校学生男女比例失调,因此,在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男生。

九、录取程序:
  1、省(市、区)按我校招生计划数的120 %投档(含省加分);
  2、对进入120 %投档线考生兑现我校优惠加分政策。

十、优惠加分政策:
  1、上海地区少数重点推荐对象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上海地区120 %调档线,加10分参与专业录取。
  2、经我校审核确定为“推荐生”、“自荐生”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120 %调档线,加5分参与专业录取。
  3、凡第一专业志愿填报阿拉伯语、俄语、泰语、朝鲜语、波斯语专业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120 %调档线,享受加5分的优惠政策,此项加分仅对第一专业志愿有效。
  4、具有体育特长的考生,经我校体育教学部考核后,确认其专项特长项目与水准为我校所需,才能认可其享受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文件中所规定体育特长生的各种优惠政策。
  5、上述我校各类加分仅适用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可与教育部所规定的加分中的最高一项分值累加。

十一、学费、住宿费:
  学费:本科:每人10000元/学年;高职:每人7500元/学年。
  住宿费:每人1200-1500元/学年。

十二、招生咨询:
  欢迎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上海外国语大学。有关学校各院系、专业的详细介绍和某些专业本硕连读的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
  1、《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简章》(2003年版);
  2、上外招生网站:http://zhaoban.shisu.edu.cn/
  3、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E-Mail:[email protected]
  4、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5311900转2862、2240分机;
  5、上海地区声讯电话。

  本章程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零零三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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