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全称: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分两个校区,主校区:晋城市凤台东街;西校区:晋城市红星街东段25号。
第二条 为保证二00三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严密、有序地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性、合理性、公开性的原则,结合往年招生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特定本章程。
第三条 本章程称晋城职业技术学院二00三年普通高考招生。
第二章 学校性质
第四条 2001年5月17日学院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原晋城市教育学院、晋城师范、晋城市中等专业学校、晋城市文化艺术学校合并组建。
第五条 行政主管部门:晋城市教育局;业务主管部门:山西省教育厅。
第六条 学校性质:全民所有制的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章 办学特点
第七条 坚持面向社会,适应市场需求,培养实用人才的办学原则。
第八条 办有非师范类、师范类专科教育。
第九条 专业建设突出实用性、时效性,课程设置注重学生动手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的培养, 通过强化主干课程的教学,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四章 招生范围及计划
第十条 招生范围:山西省
第十一条:各专业招生计划:
非师范类:
工商管理 40人
计算机及应用 80人
会计电算化 80人
文秘与办公自动化 80人
煤化工 80人
音 乐 50人
舞蹈编导 50人
师范类:
综合文科教育 60人
综合理科教育 60人
英语教育 120人
计算机科学教育 120人
汉语言文学教育 120人
数学教育 80人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应往届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毕业生。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成立招生领导组,工作组,纪检监督组,确保二00三年招生工作正常运行,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四条 政审体检合格,达到山西省专科录取最低控制线,按1:1.5的比例进行投档,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男女比例,身体状况不作特殊要求。
第十六条 录取结果通过互联网或报刊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增加透明度。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各专业收费标准:工商管理、文秘与办公自动化、会计电算化、煤化工专业每年学费3000元。音乐、舞蹈编导3500元。计算机及应用每年学费3300元,综合文科教育、综合理科教育、英语教育、计算机科学教育、汉语言文学教育、数学教育每年学费用2600元。
第十八条 每年拿出学费的10%用作奖学金,视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分等论级发放。
第十九条 学院同中国银行晋城市支行签定了合作协议,学生可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暂行条例办理贷款手续,进行贷款。
第二十条 对于贫困生,学院视人数的多少,贫困的程度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
第七章 咨询、联系
第二十一条 由院学生处负责咨询。
第二十二条 联系电话:0356--2190867;
联系人:毕老师,崔教师,赵老师,韩老师
E-mail: [email protected]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03普通高考招生。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00三年四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