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本着为考生服务的指导思想,保证新生的入学质量,顺利完成我校的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山西师范大学晋东南学院、晋东南师范专科学校,校址在长治市城北东街73号。
第三条 学校设有中文系、政史系、英语系、数学系、生化系、计算机系、电子信息与物理系、美术系、音乐系、体育系等10个系,开设9个本科专业和28个专科专业。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师范类院校。
办学层次:招收本科、专科学生,本、专科并举。
学 制:本科四年;专科三年。
第五条 学校2003年计划招生1772名,其中:本科550名、专科1222名(我校“2003年招生一览表”附后),文史、理工、外语、艺术、体育类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录取办法
第六条 我校对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外语语种不作要求;各专业对男女比例不作要求;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录取规则
1.按考生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一般不录取无师范类志愿的考生。
2.所有本科专业对于考生的外语成绩有一定要求,理科专业对于数学成绩、文科学生对于语文成绩有一定要求;本、专科英语专业对于英语单科成绩、听力和口试成绩有一定要求。
3.美术、音乐、舞蹈等艺术类专业、体育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按生源情况,一般由志愿顺序分数级差为10分。
第八条 考生的专业安排:按考生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安排。对于加分投档考生和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将根据有志愿考生专业安排以后的专业空额,并视考生专业志愿情况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予以安排。
第九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与山西省招生考试中心对社会公布录取结果渠道一致。
收费标准及奖学金
第十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我校学生的奖学金实行滚动制,设一、二、三、四等,每学期评一次,按月发放(一等奖学金每月95元、二等75元、三等60元、四等35元)。
第十二条 学校积极帮助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为贫困生设置了勤工助学岗位。每学年对特困生的学杂费视情况给予一定程度的减免。
其 它
第十三条 咨询、联系电话:(0355)2178012(教务处)
二○○三年四月十日
山西师大晋东南学院
晋东南师范专科学校
2003年招生一览表
专业 |
人数 |
专业 |
人数 |
本科(师范类)550人 |
汉语言文学 |
90 |
生物科学 |
80 |
思想政治教育 |
40 |
化学 |
40 |
英语 |
7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75 |
历史学 |
40 |
物理学 |
40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75 |
|
|
专科(师范类)1047人 |
汉语言文学教育 |
150 |
计算机科学教育 |
100 |
综合文科教育 |
50 |
物理学教育 |
50 |
政治与法律教育 |
50 |
应用物理学 |
50 |
英语教育 |
126 |
现代教育与实验技术 |
50 |
数学教育 |
50 |
美术教育 |
50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50 |
音乐教育 |
45 |
综合理科教育 |
48 |
舞蹈表演与教育 |
40 |
化学教育 |
48 |
体育教育 |
90 |
专科(非师范类)175人 |
旅游管理 |
60 |
公共关系学 |
60 |
音乐学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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