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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学院招生章程


  院校名称:运城学院 院校代码:10123
  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层 次:本科
  网 址:http://www.ycatc.edu.cn/ E-mail:[email protected]
  办学地址:山西省运城市河东东街333号。 邮 编: 044000
  咨询电话:(0359)2090114,2095233,2096225, 传 真: 2097059
  
  录取规则
  
  1、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在最低控制分数以上达到或超过学院计划招生数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一般不调配非第一志愿。第一志愿不足,录取参考志愿和服从志愿的考生时,要有分数级差,级差大小根据具体情况再行确定。
  2、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按分数级差录取进下一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3、外语专业以笔试成绩为主,在同等条件下(总成绩和单科成绩达线π)优先录取口试成绩好的考生;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达线后,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优异者,经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可破格录取。
  4、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我院公共外语教学只安排英语语种。
  5、经过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获得特长生资格认定的文体特长生可以适当降低分数录取。对学校建设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经学校研究并经省级招生部门同意,可适当降分录取。考生享受何种待遇,以学校和考生签定的协议为准。
  6、考生申请退档,须写出书面申请,并将身份证和准考证复印件交学院招办,经同意并备案后,方可退档。
  7、嗅觉迟钝、口吃、步态跛行、驼背,面部有较大面积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等和讲话吐字不清不能录取到师范类专业。其他情况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8、新生应在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未到者按自动放弃录取处理。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体检和录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9、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公寓费、书本费、有关证件(卡)工本费等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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