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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天狮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天狮职业技术学院是天津市惟一一所于1999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颁发国家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高职院校。坐落在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学院占地面积百余亩,全新校舍,设备齐全,且办学力量雄厚,去年已有第一届毕业生。今年有四个系九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培养以文法、经济、管理、信息科学为主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学制三年。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03年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
  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以考生高考分为依据按考生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生源不足时,根据当地录取政策,适当降分录取。
  1. 进档的考生我院根据考生意愿录取到相关的专业,尽量满足学生的专业志愿要求。
  2. 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政策投档优惠照顾条件的考生,我院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规定录取。
  3. 为促进学院的进一步发展,保障教育秩序的稳定,对学院的发展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且志愿报考我院者,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并向省级招生委员会提出申请,录取时适当照顾,经批准可降分录取。
  4. 考生的身体条件要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要求。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退回原籍。
  5. 我院各专业不分男女比例限制。
  6. 各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录取与入学
  1.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我院招办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2.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院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对在规定期限内不报到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学籍处理,学院不负责由此所带来的其他相关事宜。
  3.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对考生录取资格进行审查和身体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将其退回原籍。
  4.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详见有关说明)。
  招生咨询方式
  学院地址:天津市新技术园区武清开发区源泉路15号
  邮 编:301700
  咨询电话:022---82113117 ; 022---29020462
  022---27400859 ; 022---27890105
  传 真:022---82113117 ; 022---2740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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