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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理工学院2003年招生章程(原汉中师范学院、陕西工学院)


陕西陕西理工学院座落于历史文化名城汉中,2001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汉中师范学院与原陕西工学院合并组建,学院占地面积1500余亩,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
陕西学院现有20个系41个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9个学科门类,2个二级学院,3部、4中心、10个研究所,各类实验室35个,其中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图书馆藏书85万余册,中外文期刊3450种。
陕西2003年我院在25个省市计划招生本科生3680 人,为了更好地完成招生计划,经研究现制定我院2003年招生章程。

一、 各类专业录取办法:

1、 体育、艺术类:
陕西考生除参加全国统一的文化课考试外还必须参加我院在该省组织或该省联考的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者,我院将采取文化课达到生源省控制线后专业课由高到低(第一志愿优先)的办法进行录取。如生源不足将申请适当下调文化课控制线。

2、外语类
陕西考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且经口语测试合格者,我院将采取以生源省外语类同批次控制线以上由高到低录取(第一志愿优先)。
3、 理工、文史类:
陕西以生源省同批次控制线以上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一志愿优先)。

二、 学院基本情况:
1、 校名:陕西理工学院(原汉中师范学院、陕西工学院合并组建)
2、 校址:陕西省汉中市
3、 办学层次:本科
4、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5、 学习形式:全日制
6、 录取结果请通过生源省招生办公布的热线电话或网络查询,也可登陆我院网站查询。(http://www.snut.edu.cn Email:[email protected]
7、 收费标准:将按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收费标准执行。
8、 奖、助学金: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学院制定了以师范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金叶奖学金等为主的奖学金实施细则。为了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困难补助、助学贷款、陕西风采大学生资助、设立助学岗位等多元化资助体系。

三、 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2003年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录取标准和《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经查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艺术类实行试读制,试读期为一年,一年后经考试合格,转为正式生,不合格的取消试读生资格,退回原籍。

五、其他:
1、今年只招收应试英语语种的合格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2、 联系方式:陕西省汉中市朝阳路陕西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723001)
联系人:赵华 刘先兰
电 话:0916-2641884、2641894
传 真:0916-264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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