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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招生章程


  为做好西北大学招生工作,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西北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西北大学雄踞古都西安,领略秦汉雄风,弘扬盛唐文明,是文、理、工、管、法学科门类齐全,教学与科研并重的全国重点综合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和西部大开发重点支持建设院校。学校创建于1902年,总占地面积2390亩,校舍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现设22个院系、67个本科专业,是国家批准的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及博士后流动站建站单位,具有教授资格审定权和自行遴选确定博士生指导教师权。现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1个博士学位授权点,6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国家人才培养基地,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国家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国家工程技术中心,3个国家级重点学科,25个省级重点学科,10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现有教职工2300人,其中专任教师1100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近669人,中科院院士2人,双聘院士6人,国家级、省级有突出贡献专家32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岗位4个。在校学生18000余人,其中博士生、硕士生2000余人,外国留学生百余人。

  西北大学历史悠久,名师云集,英才辈出,以"公诚勤朴"为校训,形成了独特的办学理念和"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是培养人文社科人才的基地,科学家的摇篮,我们热诚欢迎有志之士报考西北大学。

二、报考
  凡取得报名资格、学习成绩优良的考生均可报考。学校招生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对男女生比例(国防生除外)、外语语种、身体健康状况不作特殊规定。

三、录取
  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并作如下规定:
  ①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②实行按志愿录取,在一本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西北大学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考生专业之间按分数级差录取,级差为2-5分。
  ③符合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及参与专业的选择。
  ④艺术类学生的录取: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专业课成绩*70%+文化课成绩*30%)合成后择优录取;艺术设计、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将专业课、文化课换算为相同的总分后,按(专业课成绩*70%+文化课成绩*30%)合成后择优录取。艺术文科的学生数学不计入总分

四、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收费:文史类3850元/年;理工类、外语类4950元/年;艺术类9900元/年。
  住宿费:650元/年
  为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以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简称奖、贷、减、助、补)以及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我校郑重承诺:决不让一个优秀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五、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话:029-8302211(咨询热线)   网址:http://www.nwu.edu.cn/
  邮编:71006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校地址:西安市太白路229号
  六、本章程解释权在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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