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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2003年招生章程


一、 学校简况
  西北工业大学校址在陕西省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1960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九五”期间,学校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立项建设,是全国首批设立研究生院的33所高校之一。高职(专科)由我校二级学院—西工大金叶信息技术学院举办,为全日制高职学院,办学地点在我校沣河校区。
招生办联系电话/传真:029-8493700
网址:http://zsb.nwpu.edu.cn/

二、指导思想
  我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国防科工委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的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以培养高层次的优秀科技人才为已任,全面提高生源质量为宗旨,择优录取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三、招生政策
  1、男女生比例。我校民航工程学院所设各专业招收男生95%,女生5%,其余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均可报考。
  2、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公布的高考体检标准,其中高职专科公共关系与文秘(空乘方向)专业考生的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民航总局空中乘务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3、外语语种。我校在录取中,招收英语考生,对其他小语种的考生原则上不予录取,但对高考成绩特别突出和国际性、全国性竞赛获奖的考生,外语种类可适当放宽。
  4、加分或优先录取政策。各地普通高校招生中规定的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考生,我校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加分排序录取或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5、竞赛获奖考生。高中阶段获得国际和全国数学、物理、化学、英语、信息学(计算机)等单科竞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及以上学科省级竞赛一等奖的考生,除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降分政策外,我校实行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并依其获奖科目在专业安排上适当给予照顾。
  6、文艺特长生。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01]15号文件精神,为优化我校育才环境,丰富大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对有文艺特长的考生,经我校考核认可后,在录取时依当地重点分数线提档录取;对文艺特长特别突出的考生,可依当地普通本科线提档录取。
  7、体育特优生。对国家运动健将、一级、二级运动员,经我校考核认可后,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可在当地允许降分录取的范围内录取。

四、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所制定的招生录取原则,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若某些省、市、自治区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时,按照我校在当地第一志愿考生的最低录取分数提高80分--100分提档,并根据专业志愿情况确定录取与否。
  3、单科成绩要求。理工类考生的数学、英语成绩不得低于本省该科平均分数线;文史类考生的语文、英语成绩不得低于本省该科平均分数线;对高考成绩特别突出或在国际性、全国性竞赛获奖的考生单科成绩可适当放宽。
  4、考生的专业安排。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上采取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对于高考分数较高、但所报第一志愿专业未能录取的考生,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入所报第二志愿专业录取,录取时按照该考生实际高考成绩减去30分-50分与第一志愿考生按高考成绩排队顺序录取的原则。对于加分投档的考生,在专业的安排上取消加分因素,按照考生实际高考成绩与正常进档的考生同等对待。
  5、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专业课和文化课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考生,文化课数学成绩计入总分,录取时按文化课和专业课各占50%的比例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五、学费及奖贷学金
1、本科生学费:
 (1)一般专业:人民币4950元。
 (2)软件工程专业:前两年人民币4950元/年,后两年按学分计。
 (3)艺术类专业:人民币9000元。
2、专科生学费:
 (1)一般专业:人民币6000元。
 (2)艺术类专业:人民币9600元。
3、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扶持优秀学生早日成才,引导学生合理选择专业,帮助家境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校特设立英才特别奖、优秀学生奖学金、航空报国奖学金、航空科技奖学金、国防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基金等制度。所设奖学金的奖励范围,可覆盖在校生总数的60%。同时,为确保家境特困的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可向其提供贷学金(经本人提出申请,学校批准,签定合同后发放。学生毕业前,按合同规定九折向学校归还贷学金,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者,免予归还贷学金)。同时,建设银行陕西分行每年向我校本专科生提供2000多万元的助学贷款,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查后,银行提供贷款。
4、我校承诺:决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六、监督与保障
  学校成立以党政一把手担任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和以主管纪检的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招生监察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认真做好招生工作中的信访接待工作,及时研究并落实解决招生工作出现的问题。
  整个招生过程坚决执行教育部、国防科工委、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加透明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我校声誉。

二OO三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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