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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2003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工作本着对国家、对社会、对考生负责的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学校基本信息如下:
   (一)学校全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二)学校代码:11924
   (三)校 址:陕西.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西农路22号(邮编:712100)
   (四)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高职
   (五)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学校
   (六)隶属关系:教育部直属
   (七)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四条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是我国第一所由高校和科研院所合并组建的新型大学,是国家教育与科研体制统筹改革的重要试验,地处我国唯一的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杨凌。经过近七十年的办学实践,形成鲜明的办学特点和优势。
   (一)学科、专业齐全。现有学科涵盖农、理、工、经、管、文、法等七大门类,其中国家级、部省级重点学科24个。现有55个本科专业,4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4个博士学位授权点,7个博士后流动站。
   (二)学校办学实力雄厚。现有教授、副教授1300多名,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3名,博士生导师135名,国家及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60多名。拥有18个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实验中心和测试中心,5个国家研究中心和工程中心。
   (三)学校以教学、科研为中心,产学研紧密结合。生物技术研究居国际先进水平,作物育种技术、环境治理、节水灌溉、干旱半干旱农业等领域研究居全国先进水平。学校科技园被列为全国首批国家级大学科技园。
   (四)学校培养机制灵活。实行学硕连读、硕博连读制度,弹性学制、学分制,辅修专业、双学位制等。
第五条 办学科类齐全、招生形式多样。除全国统一高考录取外,学校面向全国招收高中保送生、职教师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科类包括理工类、文史类、外语类、艺术类。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生录取执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一) 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二)各专业新生健康状况要求,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三)英语专业必须加试口试。
   (四)按志愿优先的原则,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级差,按分数优先方式录取。
   (五)对政策性加分考生以加分后成绩录取。
   (六)按分数级差方式确定考生专业,级差20分。
对于未按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入校一年后根据学校规定可以申请调换专业。
第七条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艺术专业调档办法:
   (一)以文化课50%和专业课50%的比例折算总分调档。
   (二) 数学成绩计入总分。
第八条 各省区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要求,以省区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第九条 保送生、职教师资、艺术特长生等录取以学校简章为准。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学生奖励资助
第十条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生收费标准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的规定。
第十一条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形成了完善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包括专业奖学金、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助学贷款等。每年用于学生的各类奖励、资助资金总额达2000余万元。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录取结果通过学校招生网公布,网址如下: http://www.xuegong.nwsuaf.edu.cn/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有关招生事项。
联系部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陕西.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西农路22号(712100)
电 话:029-7092049 7092448 7092027(FAX)
E-mail: [email protected]
网 址: http://www.nwsuaf.edu.cn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0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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