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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教育学院2003年招生章程


    兵团教育学院座落于新疆石河子市。是以成人本、专科高等教育为主的成人高等师范院校,面向全疆招生。现将我院2003年招生录取规则、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公布如下:

一、兵团教育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国家教育部宏观指导下,在自治区招办监督下,在兵团教育学院招生委员会直接领导下,由学生工作处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
二、兵团教育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录取规定;
三、报考兵团教育学院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标准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录取原则:
我院招生录取的总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按照自治区招办确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
1、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专业计划已满,若上线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五、学费、住宿费:
1、学费:按规定、分专业收费。本科2300~3200元之间,专科1600~3200元之间。
2、住宿费:按不同住宿规格收取费用,标准为每人每年800~1200元之间。

六、执行纪律、接受监督
招生期间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领导任组长,学生工作处领导及工作人员为组员的招生工作小组。
招生录取人员将严格执行自治区制订的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舞弊行为,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热情接待来信来访。

七、咨询、联络方式
电话:0993-2058335
传真:0993-2058335
网址:http:/www.shzu.edu.cn/
E-mail:[email protected]
八、本章程解释权在兵团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处。

兵团教育学院招生委员会
二○○三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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