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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分数线已经确定

  为做好2001年成人高校招生的录取新生工作,教育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各高等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明纪律,把好新生入学的质量关。同时确定了本科层次的录取的分数线,具体要求如下:

  1.专科起点升本科按全国统考的3科划线:

  非师范类270分。其中,内蒙、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等十二个西部省(区、市)240分;

  师范类和教师类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07分(除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外,考生外语成绩以其卷面分数的30%计入总分);

  师范类和教师类中外语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70分;

  艺术、体育类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同类别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2、各省(区、市)高中起点升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详见附表。其艺术、体育类分数线不得低于同类别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3.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考生的外语成绩和专业课成绩提出要求。

  4、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应根据本省(区、市)招生院校的计划安排、生源情况分院校或专业划定本科层次的录取分数线,低于教育部确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须报教育部审批。

  另外教育部还规定,专科层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各省级招生办公室根据本省(区、市)生源计划和生源情况自行划定。


  附表:
  2001年各省(区、市)高中起点升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省 份 文 科 理 科 省 份 文 科 理 科
北 京 415 445 湖 北 370 420
天 津 450 390 湖 南 440 480
河 北 435 445 广 东 450 450
山 西 450 446 广 西 425 445
内蒙古 420 420 海 南 330 300
辽 宁 390 350 重 庆 335 305
吉 林 390 380 四 川 375 320
黑龙江 400 430 贵 州 380 380
上 海 445 400 云 南 395 305
江 苏 380 380 西 藏 360 360
浙 江 450 450 陕 西 400 400
安 徽 480 430 甘 肃 430 415
福 建 460 420 青 海 380 340
江 西 450 480 宁 夏 400 400
山 东 480 445 新 疆 360 360
河 南 480 480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二00一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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