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修订)

2.200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3.定向招生、定向就业暂行规定

4.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管理处罚暂行规定》的通知

5.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的暂行规定

6.普通高校招生计算机网上录取工作试行办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

8.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问答

  首页>>高考指南>>政策法规
 
 
勤工助学

  1.勤工助学工作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高等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是高等学校收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配套措施。这项活动不仅有利于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而且可以使学生通过参加劳动取得相应报酬。这是对广大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资助办法,是对他们安心完成在校学业的有力支持。
  2.勤工助学一般设置哪些岗位?
  答:高等学校的勤工助学岗位可以为参加校内的助教、助研、助管、实验室、校办产业的生产活动和后勤服务及各项公益劳动的岗位,不要组织学生参加高空作业、严重污染、辐射等极易对人体造成伤害和危险的特殊行业和专业的劳动。 各高等学校必须结合当前人事制度和校内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积极推进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力争使50%以上的在校研究生能够拥有"三助"岗位;积极引导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努力开辟、增加新的勤工助学岗位。
  3.勤工助学工作的劳动报酬的标准和来源是什么?
  答: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劳动报酬的标准要合理适当。学校可参照当地同类工种或岗位的酬劳标准,并结合学生的实际生活标准予以确定,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同类人员的酬劳标准,也可适当提高,以充分体现资助的原则。学校按国家规定设立的"勤工助学基金"专门用于支付校内勤工助学活动中学生的劳动报酬。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主办 / 清华大学开发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版权所有 2000年

EMail :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