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送生应具备的条件

2.保送生综合能力测试要求及目标

3.招收保送生工作的程序

4.高考的录取与通知

5.高考招生录取的程序

6.录取新生的组织机构

7.网上录取

8.高考分数线的制定

9.招生政策与决定因素

10.外语院校的复试要求

11.如何报考一些特殊专业或院校

12.如何报考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

13.如何报考少年班

14.可享受降分或优先录取照顾的考生

15.当前高校体制改革对毕业生就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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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报考一些特殊专业或院校

  
  
体育院校(专业)

  考试项目  体育院校招生规定,考生专业考试合格后方有资格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专业考试由省招生办公室负责。
  体育教育专业控制分数线的规定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新生的控制分数线按略多于计划招生数(最多不超过1:1.5)的原则,由省、市、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决定,体育生物科学、体育保健康复专业和警察体育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与理工农医类相同,体育管理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与理工农医类或文史类相同。
  体育系、科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规定  体育学院本科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一般不得低于本地区理工农医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百分之七十,其中基础理论系、体育管理专业、中医骨伤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与本地区理工农医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相同。专科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一般不低于本地区理工农医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百分之六十。高等师范院校和综合大学体育系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一般不低于本地区理工农医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百分之八十;专科不低于百分之七十。
  录取  录取时按专业成绩和高考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工作由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本、专科分两批单独提前进行录取,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运动训练专业、推荐生及运动员专修班实行单独招生,体育考试及录取办法由招生学校自行决定。

  
艺术院校

  艺术招生分类  艺术院校招生分美术类和音乐类两种。
  考试  1、艺术院校招生规定:考生专业考试合格后方有资格参加全国文化统一考试。专业考试(省内、外)由招生院校组织,考试内容和考试时间由招生院校确定。
      2、高等艺术院校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应届毕业生参加省级普通高中会考的,如果政治、语文、历史、地图、外语五科考试成绩及格并达到规定要求者可以直接参加高等艺术院校毕业考试。
      3、报考中央戏剧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各专业和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类专业的北京、上海两市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经参加本市普通高中会考的几科考试,成绩及格并达到规定要求者,试行直接参加这三所院校专业考试的办法。报考中国戏曲学院、北京舞蹈学院的考生,参加全国文史或理工类统一考试,录取分数线由文化部同教育部确定。
  文化考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按照招生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史类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含数学)分别确定的。具体划分办法是:史论、编导专业不低于文史类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院校其他专业不低于百分之六十;个别专业确有困难,经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师范院校艺术系和艺术院校师范专业不低于百分之八十。
  录取 录取时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录取与否由各学校决定。对个别专业特别优秀(总成绩平均80分以上,主课成绩90分以上且专业成绩前三名)的考生,考试成绩略低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由学校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可以适当降分录取。
  优先录取条件 对归国华侨青年、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籍青年、香、港和澳门地区的青年,在考试成绩达到院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对地区级以上表彰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中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上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新长征突击手等优秀青年,必要时可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对边疆、山区、牧区等少数民族考生,可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

  
军事、公安院校

  面试 报考军事、公安院校的考生要符合政审、体检的要求,必须另表军事、公安类志愿,必须在上线后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军检和面试。 (1)报考解放军院校或武警部队院校的考生在体检时同时进行面试。面试标准主要参照体检进行目测。 (2)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按考生当地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面试标准进行面试。不接受面试或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凡第一志愿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达到第二批(一般本科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面试。 对自动放弃面试的考生一律视为私自更改志愿而做降批录取处理。
  录取 1、军事、公安院校实行提前录取,凡被录取的考生,普通院校不再录取;未被军事、公安院校录取的,由省招生办按考生报考普通院校的志愿顺序,及时周转档案,由普通院校择优录取。 2、军事、公安类院校录取时不受比例的限制,凡上线考生按志愿一次性向招生学校投档,由招生学校择优录取。 3、优先录取。对中学推荐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中受地区级以上表彰的优秀三好学生和学生干部,军事院校优先录取。另外,对报考海军舰艇(潜艇)部门长,基层指挥专业的考生,体检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最低控制分数线,优先录取。
  入校与毕业 军校录取新生人校后即办理入伍手续。军事、公安院校录取的学生毕业后一般对口分配工作。

  
师范院校(专业)

  报考与录取 报考师范院校,全国各地有所不同。具体情况大致为: (1)参加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统一录取;这类情况一般由学校统一报名、办理报考手续,普遍存在于我国各省市。 (2)参加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但单独提前录取。其目的在于保护报考师范院校的学生不至错过其他类院校录取的机会。 (3)由由师范院校提前考试,提前单独录取。 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究竟采取哪一种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决定,并向社会公布。后两种办法都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组织。
  
  
农业、林业等院校(专业)

  招生对象 现住户口在农村或国营农场,高中或农业职业技术高中毕业后直接参加农业生产实践两年以上的在乡青年(复、转、退军人其服兵役时间可作为实践年限计算,高中毕业后参加复读者应扣除复读年限)。海洋渔业类专业对口招收海洋捕捞企业中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学历的,从事海上渔业生产两年以上的在职青年。年龄不超过25周岁。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年龄可放宽到28周岁,身体健康。
  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由各省招生办公室会商有关高等学校确定,一般从以下两种考试形式中选择一种:(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单独组织考试。考试科目分两类:农科生物类考政治、语文、化学、数学、生物、农业综合技术知识,本科加试外语。(2)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限报农业院校,加试农业综合技术知识。 *单独组织考试的,录取工作由学校负责,各省招办监督。 *参加全国统考的,由各省(区、市)招办按招生计划和照顾生源的地区平衡,确定录取分数线,按“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办法录取新生。
  录取 凡第一志愿报考农业、林业、水利、地质、矿业。石油、师范等以及交通部所属学校的海洋运输类各专业的考生,可以在第二批录取控制线以上一次将这些考生的档案全部提供给学校,由学校审查,择优录取,对于有的学校,如果第一志愿不能满额,及时提供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第二志愿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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