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高考志愿?

2.填报志愿的时间与基本要求

3.填报志愿的思路和方法 

4.参考招生专业目录填报志愿

5.参考新的体检标准填报志愿

6.参考《录取统计资料》填报志愿

7.参考往年分数线报志愿

8.参考“大学排名榜”填报志愿

9.参考高校收费情况填报志愿

10.进行自我评估填报志愿

11.综合各方面意见填报志愿

12.家长帮助子女填报志愿

13.如何估分报志愿?

14.单科分数与录取专业有何关系?

15.哪些专业可以兼报?

16.在选择院校与专业之间有矛盾时如何处理?

17.怎样填写“服从分配”志愿?

18.如何处理第一、二、三志愿的关系?

19.“热门”专业、“冷门”专业应如何取舍

20.有哪些鼓励报考的专业和院校?

21.为何选报提前录取的院校等于增加一次录取机会?

22.学经济管理类专业报哪些学校好

23.填报志愿可能陷入的误区有哪些?

24.“上线落榜”和“高分低就”的原因是什么?   

25.提高成功率的途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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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新的体检标准填报志愿

  体格检查是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检验结果是高校在录取时需审查的重要材料之一。一般情况下,各高校在新生入学时还要对他们进行体检。因而,了解体检标准,有针对性地选报,对每一个考生而言,都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

 高校在录取新生时,对考生体格的要求重在能否适应在校学习生活、生理功能是否适合所选选报的专业。随着近年国内医疗技术的提高,使得对一些影响普通高校学生学习的疾病的矫治技术和对生理缺陷的认识有所提高,原来的体检标准已不太适应新的情况。因此,19984月,教育部、卫生部对原体检标准进行了修订。现将新的体检标准介绍如下: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修订)

 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能录取:

 1、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频发性期前收缩、心电图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

 2、血压超过18.66/12kPa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 .46/7.46kPa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kPa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kPa9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kPa80毫米汞柱),低于6.66kPa50毫米汞柱)。

 3、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均不能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两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元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4、支气管扩张病。幼年时患过支气管哮喘病,上高中后仍复发者。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

 7、慢性肾炎。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

 8、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

 9、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

 10、类风湿脊柱强直、慢性骨髓炎。

 11、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

 12、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用者。

 13、除上述各项外,有影响健康和学习的疾病,能否报考,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的特点和专业要求研究确定。

 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能录取的专业:

 1、切除一肺叶二年以上,肺功能恢复良好,或其他主要脏器(如肝、脾、肾、肠、胃等)做过较大手术二年以上功能恢复良好者;凡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关节炎等病史(14岁前患过上述各种疾病确已治愈者,不在此例);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无症状者,不能录取到地矿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公安技术类、乐器类、体育类、海洋科学类、公安技术类、水产类各专业及土木工程、测绘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森林工程、木材科学类与工程、林学、农学、植物保护、草业科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法医学专业。专科专业不能录取到烹饪工艺、西餐工艺、面点工艺、烹饪与营养、表演、舞蹈学、雕塑、考古学、地质学、建筑工程、交通土建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铁道与桥梁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公路与桥梁、铁道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等专业。

 2、先天性心脏病“房、室间隔缺损”手术治愈二年以上(间隔缺损小于0.5厘米,生长、发育、营养状史良好能参加体育锻炼。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专科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动脉导管未闭”已手术治愈一年以上,目前心功能、体质状况良好,不能录取的专业同第二部分第1条。

 3、重度下肢静脉曲张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同第二部分第1条。

 4、任何一下肢不能运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脊柱侧弯超过4厘米;两下肢均跛行;显著胸廊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同第二章第一条。

 5、皮肤过敏症;幼年患过支气管炎哮喘,上高中后未复发者。不能录取到化工类、药学类专业及香料香精工艺专业。

 6、色弱,不能录取到化工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地质学类各专业,医学各专业。生物工程、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氢化工程、林产化学、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林学、园林、蚕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工程、动物科学、动物医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农业资源与环境、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材料化学、环境工程、生态学、心理学、应用心理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侦察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考古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等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各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7、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同色弱外,还包括绘画、美术学、艺术设计、摄影、动画、博物馆学、应用物理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应用气象学、材料物理、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探工程、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等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各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8、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导线、字母、数码、几何图形、信号灯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色弱、色盲外还包括经济学类、管理科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图书档案学类各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9、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不能录取到飞行技术、航海拔术、消防工程、刑事科学技术、侦察等专业。专科海洋船舶驾驶专业及与以上专业相同相近专业。

 10、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录取到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表演。专科专业: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等专业。

 11、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下同)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不能录取到海洋技术、海洋科学、测控技术与仪器、核工程与核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等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12、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不能录取到地矿类、水利类、土建类、动物生产类、水产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化工与制药类、武器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植物生产类、森林资源类、环境生态类、心理学类、环境与安全类、环境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材料科学类、地质学类、大气科学及地理科学、测绘工程、交通运输、轮机工程、交通工程、油气储运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交通工程、草业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及医学各专业。专科专业与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13、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不能录取到工学、农学、医学、法学各专业及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地质学、生态学、环境科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等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14、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不能录取到法学各专业,外国语言文学各专业,及外交学、新闻学、侦察学、学前教育、音乐学、录音艺术、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医学各专业。

 15、嗅觉迟钝或丧失,不能录取到医学各专业、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地质学类、大气科学类、海洋科学类、环境科学类、环境生态类、心理学类、公安技术类、植物生产类、动物生产类、森林资源类、草业科学类、动物医学类、水产类各专业及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专科专业: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任与营养、烹任工艺等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各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16、严重口吃,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者,不能录取到通信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交通运输、飞行技术、航海技术、医学各专业,汉语语言学、汉语言、对外汉语、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各专业,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音乐学、戏剧学、广播电视编导、公安学类各专业,教育学类各专业,法学、外交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各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17、男性考生身高低于170厘米,女性考生身高低于160厘米不能录取到体育学各专业。                     

 18、男性考生身高在165的厘米以下,女性考生身高在155厘米以下不能录取到航海技术专业。

 19、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者不能报考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专科不能报考以下专业: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

 20、行路步态跛行,着装后脊柱侧弯、驼背;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风、黑色素痣等不能报考教育学类各专业,公安学类各专业,外交学、法学、外国语言文学类各专业广播电视新闻、新闻学、音乐表演、表演等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考生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教育部、卫生部修订体检标准的原则是什么,标准中一些新变化对考生填报有什么影响呢?下面就对考生关心的几个问题作一些介绍。

 新“标准”修订原则

 (1)“标准”第二章各条所列出的疾病或生理缺陷是高等学校录取新生时对考生体格条件最低要求(其意义类似最低分数段)特别是以绝对值形式表示的生理值视力、血压等等。

 (2)教育部、卫生部1999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既照顾到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新生时按专业要求挑选人才,又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3)“标准”条文不可能包罗万象将人体各系统各科疾病或生理缺陷全部列出,“标准”的掌握上本着影响高等学校学习的心、肝、肺、肾等重要器官的疾病从严,传统病从严,神经、精神系统疾病从严,一般性疾病从宽的原则。

 (4)考生应如实填写既往病史,在全国统一格式的高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病史栏中明确要求,既往病史一栏考生必须如实填写,如发现故意隐瞒严重病史及体检作弊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应将这一条视为维护考生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药物过敏史的考生只要如实填写了,除自己填报志愿时避开不能报考的专业外,在服从分配调剂时不会分配你不宜从事的专业,当然也不存在入学复查取消资格的问题,又如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年限,身体素质符合标准规定要求,在并轨与体检标准放宽的情况下,选报自己适合学习的专业照样有录取的机会,其他不一一列举。

 关于视力检查

 高等学校招生检查中的视力检查“标准”要求使用标准对数视力表,过去使用的国际标准视力表检查视觉能力的视标并非“国际”,其记录方法是采用国际上常用的小数记录法表示视觉能力的程度是一种倒数关系,视力表上大个的视标用小绝对值表示,增减方法是10进位的,使用多年已成习惯很容易理解。大家都知道1.0的视力比0.2的视力要好。标准对数视力表一套为四张,视标的形态和数量作了改革,能比较客观的反映考生的实际视觉能力,视标绝对值的计算方法是用常数5减去10分视角的对数绝值(1)以4表示大个的视标,以常数5减去1分视角的对数值(0)以5表示小个的视标,用同样的方法在10分视角之间设置9个档次的对数值以反映不同视觉能力,标准对数视力表的最小视标为(反映最好的远视力)为5.3,最大的视标4.0“标准”第二910111213条按专业要求将视为分为五个级别,第9条所列专业其工作特点或环境需要近视力,远视力都好的正视眼第10条所列专业是工作环境特点不适合配戴眼镜者从业实习、操作等)。第11条所列专业是不适合高度近视者,第12条所列专业不适合高度近视中超过800度者,第13条是一眼失明,而另一眼又是近视眼的界限。选报专业范围应是理科中偏文理兼取或纯属文科。

 关于“色盲”、色弱

 色盲及色弱应称为色觉异常(其中轻型习惯上称为色弱)。这项检查应称为色觉检查。人眼对颜色的感觉是视网膜圆锥细胞的功能,1978年之后将这种颜色感觉程度的差异习惯的称为色盲和色弱(色弱是色觉异常中的轻度者,色盲是色觉异常中的较重型)。“盲”和“弱”用字的表面意来理解是不准确的,可能错误的被认为“盲”就是不识颜色或红绿不分,“弱”就是这种人观察到的颜色比“正常人”淡一些等等。经过十几年的研究及专业调查,现已明确,色觉异常者只是不宜从事以颜色作为技术标准的某些专业如:化学、化工类及生物学、医学、农、林等类中必须从事显微镜下观察染色细胞或在其专业学习中有类似课程的。不能够明确区分和识别红、黄、绿、蓝、紫各单种颜色是不影响从事财会、管理类、体育、计算机机械制造等专业的,也就是说机床上或机械上的任何一个按钮不会用这五个标识,财会账目上的任何一个数码不会用这五个颜色书写,计算机上的键盘字线和屏幕上显示出的每个数码字也不会是由五个颜色构成。只要是用单颜色各种指标、操作、演示的工作,单颜色识别能力正常者均可培养成这方面有用人才,或这专业的专家。在标准第二章678条将色觉检查分为三个级别即色弱者不宜填报的专业,色盲者不宜填报的专业,及单颜色的识别能力差不宜填报的专业(考生中极少)。

 关于肝功能检验

 教育部、卫生部1998年修改的新体检标准及相应的体检表对于肝功能检验的原则是:“普遍检验,标准放宽”。检验项目为转氨酶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前者为肝生物化学检查,后者为免疫学检查。“标准”涉及肝功能条文(第二章第19条)对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者不能报的专业,根据国情做了严格界定,不能报的专业仅为: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

 在98年高校招生入学复查时极少数学校要求新生检验乙型肝炎核心抗体。还有的学校以“大三阳”有传染性为由不让考生入学(大三阳是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乙型肝炎E抗原阳性、乙型肝炎核心抗体的俗称)。也有别学校强令考生休学待乙肝核心抗体转阴之后,才能复学。以上情况没有按98416日教育部,卫生部会鉴颁发教学[1998]6号附件体检标准第一部分第5条及第二部分第19条有关要求办理,这类考生按体检标准的要求填报志愿的权益也应该受到维护。乙肝表面抗原中是乙肝病毒外壳,它本身没有传染性。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同时转氨酶指标升高者才反应肝损害的程度。

 乙型E抗原是乙肝病素养复制程度的产物,只是表示乙肝病毒在体内复制的程度(不反应病情轻重)。

 核心抗体不是中和乙肝病毒的抗体,不能消除乙肝核心抗体阳性只能说明现在正有或曾经有过乙肝病毒,要求考生等乙肝核心抗体转阴再来复学的要求是不符实际的。

 新的体检标准是旧标准相比,要求有所放松,主要目的为了让那些身体患有疾病但并不影响自己学习和他人健康的考生不致于上不了学。因此,那些体检情况不是很好或患有某种疾患的考生,应该在选报专业时明确体检标准的要求,以免因身体原因落选。为帮助考生根据体检情况正确填报志愿,教育部体检总顾问邱灿存大夫专门结合新的本科专业目录编写了《体检情况选季志愿索引》,详细介绍了每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宜选报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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